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、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以及省总队的具体要求,并结合我县车辆管理工作实际,对办理汽车注销流程和具体办法规范如下:一、车主自行到符合规定的废旧回收企业送交车辆(交回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),故障车辆可以由拖车交送;二、回收企业经查验审核后依规对车辆进行解体,并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;大型客车、校车、危化品运输车、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,在公安交警专业查验员的现场监督下解体报废车辆;三、汽车报废的车主凭**、行驶证、登记证书、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、号牌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;汽车灭失的车主带**、登记证书、行驶证和汽车灭失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。办理注销销户手续 车辆回收 企事业单位报废车回收 报废汽车解体中心 黄标车回收公司